刘细君一般指乌孙公主。乌孙公主刘细君(?―前101年),西汉宗室,汉武帝刘彻侄子江都王刘建之女。元封六年(前105年),汉武帝为抗击匈奴,派使者出使乌孙国,乌孙王猎骄靡愿与大汉通婚。汉武帝钦命刘细君和亲乌孙,并令人为之做一乐器,以解遥途思念之情,此乐器便是“阮”,亦称 “秦琵琶”。猎骄靡死后,刘细君随从乌孙国风俗,嫁于猎骄靡之孙军须靡,生一女,名叫少夫。太初四年(前101年),刘细君去世。共著有 1 篇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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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- 乌孙:汉代时西域国名,在今新疆温宿以北、伊宁以南一带。
- 穹庐:游牧民族居住的帐篷。旃:同"毡"。
- 黄鹄:即天鹅。
赏析
《悲愁歌》,一作《乌孙公主歌》。原载于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和 《玉台新咏》卷九。《乐府诗集》卷八十四以为刘细君作,属"杂歌谣辞。"诗歌以第一人称的自诉,表现了公主远嫁异国、思念故土的孤独和忧伤。
前两句写乌孙公主以哀怨的语调诉说自己的遭遇和处境:汉朝把我远嫁于在天一方的乌孙国王。看似客观的自我介绍,其实蕴含着无限的伤感和怨愤。此"嫁",实为和亲,寓有一定的政治目的。据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记载:乌孙国与匈奴结盟,匈奴不断骚扰内地,为钳制匈奴,断其右臂,武帝采纳张骞建议,遣江都王建之女刘细君为公主,妻乌孙王猎骄靡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与少数民族和亲,无疑具有政治、军事、经济和文化交流各方面的意义。然而,这种于国于家有利的"美人计",于公主自身却是人格的变异和人性的束缚。"天一方"、"远托"、"异国"等冷漠字眼已透出哀怨之信息,下面着力的值染更见其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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