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判争猫儿状 裴谞 唐代 原文_翻译_注释_赏析_拼音 | 学古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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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判争猫儿状
又判争猫儿状
裴谞
〔唐代〕
猫儿不识主,傍家搦老鼠。两家不须争,将来与裴谞。
又判争猫儿状
裴谞
〔唐代〕
猫儿不识主,傍家搦老鼠。两家不须争,将来与裴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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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版
又
判
争
猫
儿
状
猫
儿
不
识
主
,
傍
家
搦
老
鼠
。
两
家
不
须
争
,
将
来
与
裴
谞
。
作者简介
裴
裴谞
裴谞(719—793)字士明,闻喜人,裴宽之子。裴婿明经及第后.初仕河南参军事,累迁京兆仓曹参军,由于虢王李巨的表荐,又调为襄、邓营田判官,他为人清明豁达,举止潇洒。 天宝十四载(755年),安禄山攻陷东都洛阳。共著有 3 篇诗文
裴谞的诗
3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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